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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一电器城欠钱账户被冻结 老板开新公司“走账”247万天博买球被司法拘留

  天博买球电器城老板欠了500多万元,几年的时间都说“还不起”,被法院冻结账户后竟找员工成立了个新公司“走账”。10月30日,北京青年报记者跟随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法官到该电器城了解情况,发现在两个月时间里,电器城不仅通过该账户转移了247万余元的资金,公司里还藏了一枚假公章。

  据了解,该电器城是一家夫妻店天博买球,老板房某作为法人,老板娘陈某作为副经理。二人在几年前,以经营困难为由,向多位同学、朋友借款,承诺几个月后还清,但始终未能兑现。此后,多人向北京房山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房某夫妻俩偿还债务并支付利息。

  其中,有5起总额超500万元的纠纷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庭前调解,房某夫妻俩答应分批偿还,并承诺“如有任意一笔未能按时偿还,原告有权利向法院针对所有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”。

  房某在立下保证后,未能如期还款天博买球。于是多位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法官在处理案件中,将该电器城公司账户进行了冻结天博买球,并下达了执行公告及通知书。但房某夫妻俩却一直不为所动,让法官感到奇怪。

  果然,在后续调查中,法官发现该公司很可能存在更换账户经营、隐匿和转移财产的嫌疑。

  10月30日上午,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法官来接到线索后,来到了房山区城关镇一家电器城门前。该电器城一共两层天博买球,据周围邻居介绍,这家电器城已经经营了20多年,是房山区一家有名的“老字号”。

  执行局团队长董杰法官一进门,通过扫描门前收款二维码发现,客户购买电器后的收款方并非该电器城。于是将门前收银的工作人员控制,并上楼找到了老板 。

 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,该电器城里经营着各类名牌空调天博买球、冰箱等电器,各种商品琳琅满目,足有几百台大型家用电器。价格也从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。

  “你们怎么?”陈某一见到法官欲言又止。法官随即拿出搜查令,对该公司的办公地点进行搜查。

  当法官在办公室内一处上有密码锁的房间角落,发现了两台保险柜,并从里面找出部分金银等贵金属制品、多份购房合同以及11张银行卡。

  “员工的?”当法官再次询问时,陈某连忙解释“是给员工发工资的”。“给员工发工资的卡为什么在你这?这不合逻辑啊。”法官说着,继续往里翻找,竟找出一份印章以及发票。

  “什么?假章!”法官对此也表示惊讶。陈某称,是员工为了私下销售电器刻的假章,昨天被她发现后,没收在自己手中的。

  “喂,110吗?我们是房山法院执行局的,我们要报警。”法官拨打过报警电话后,开始对陈某的营业额进行查询。

  法官经过调查,找到了电器城在9月26日至29日三天的销售单,三天的时间,该电器城共有45笔销售额,销量超10万元。后通过一楼收费处查询,在九、十两个月里,该电器城共销售了1062笔销售量,流水高达247万余元。而这些钱,都被汇到了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。

  “这个收款码,和这个账户是怎么回事儿?钱呢?”法官固定过相关证据后,找到陈某进行询问。

  “我们一分钱都没动,这钱都是顾客买东西的,我们得把钱给各个厂家了呀,不然顾客也拿不到货。”陈某还列举了多家电器厂商,但显然与法官调查“通过第三方公司转移至某一账户”并不一致。同时,即便都转给了各个厂商,陈某的解释也看似合理,但她始终不提一个概念——收益。

  她说,“我们的都交电费了,员工还得上社保、发工资,我们还有房租要交。”陈某磕磕绊绊地解释着,对于公司将收款码改为了员工名下新成立的公司账户时,她称,“你们不是把我们公司账户冻结了吗?我们得经营啊,只能找人新成立公司走账。我们都有正规执照的!按照正规手续走的!”

  “正规执照?这个公司的钱都转到另外一家公司的账户,你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吗?转移财产啊。”法官说,“我们上一次来的时候还提醒过你们别转移财产,强调过好几次了。”

  “你们也得让我们公司活下去吧。不然拿什么还钱?”陈某一改开始的态度,开始指责法官的“不通情理”。

  “我们也知道你们做买卖不容易,也从来没想过让你们公司经营不下去。我们为什么要冻结你们的账户?是想让你们把所有财产摆在明面上,在能力范围内一点一点把欠人家的钱还上。你要申报说需要这张卡来经营,我们一定会解冻,也允许你继续经营。甚至帮你们想办法渡过难关,可现在是在触犯法律你知道吗?”法官对陈某苦口婆心的普及着相关法律知识。

  随后,房某也赶到现场,当法官问询那张收款二维码时,房某支支吾吾,一直答非所问,当法官将证据摆在明面上时,房某又称对“钱去了哪”“挣了多少钱”“钱由谁来管”等经营细节“一概并不知情”,并一口咬定“要钱,真没有”。

  当即,房某、陈某二人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已生效的法律文书,被房山法院采取司法拘留处罚。法官表示,目前假章的细节及情况尚不清楚,已移交警方调查,而后续将继续追踪该电器城钱款去向,如果房某、陈某符合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将依法处理。

  法官解释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(简称拒执罪)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。情节严重的,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将处以三年以下、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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